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一)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营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香港或者澳门企业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来一补企业。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国有、国有控股金融单位的商务备案申请。此类单位循因公途径办理。
二、申请条件
商务签注登记备案工作以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为基础,具体如下:
(一)信用等级1级:
(Ⅰ)类:信誉度极佳的“直通车”大企业,按需申请,名额不限,同时开通网上商务备案。
(Ⅱ)类:“直通车企业”,按需申请,名额不限。
(Ⅲ)类:纳税大户(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请30个以内名额,其中属房地产类的不超过20个名额。
(二)信用等级2级:
(Ⅰ)类:首批信得过企业,可申请30个以内名额。
(Ⅱ)类:年纳税额为500-1000万(含5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2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25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20个以内名额。
(Ⅲ)类:年纳税额为200-5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500-2500万(含1500万)美元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1800万-2500万(含18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15个以内名额。
(Ⅳ)类:年纳税额为100-200万(含1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800-1500万(含800万)美元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1000-1800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12个以内名额。
(Ⅴ)类:年纳税额为50-100万(含5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300-800万(含300万)美元的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资本在500-1000万(含5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10个以内名额。
(Ⅵ)类:年纳税额为20-50万(含2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20万-300万(含120万)美元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资本在200-5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中达到最低标准的(纳税2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20万美元以上),可申请5个以内名额。
(Ⅶ)类:年纳税额为10-20万(含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年纳税额1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的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创汇30-120万(含30万)美元的企业或注册资本在100-200万(含1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1个名额(仅限法人代表或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Ⅷ)类: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车辆年审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根据通知书上注明的司机和后备司机来申请名额。
(三)信用等级3级(注:登记备案人员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Ⅰ)类:年纳税额为5-10万(含5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5-30万(含15万)美元的企业; 注册资本在50-100万(含5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申请1个名额(仅限法人代表或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Ⅱ)类:香港、澳门、外国企业驻深分支机构或者代表处可申请1个名额(仅限经营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
(Ⅲ)类: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车辆年审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根据通知书上注明的司机和后备司机来申请名额。
(四)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受理信用等级4级、5级的企业、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商务登记备案的申请:
1、信用等级4级:个体工商户、不属于1、2、3级的其他企业或者经营单位;
2、信用等级5级:处于处罚期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申请材料
(一)须提供的资料
1、填写一份完整的《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审批表》;
2、提交上年度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上年度已年审的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企业上年度企业纳税(创汇)证明(年纳税额计算为单位缴纳的国税、地税之和,个人所得税除外);
5、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上年度属减免税期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6、属高新科技企业的,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关于高新企业科技企业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7、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8、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被委托人)和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需授权委托,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9、法人代表如属境外人员(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且所委托的人必须是境内人员,提交被委托人和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10、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企业,须提交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11、商务备案信用等级为1级的企业,如果法人没变更的,年审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可只提供复印件。
(二)其他事项
1、信用等级为1级、2级的,法人代表不用面签;信用等级为3级的,法人代表须到公安机关面签。
2、既有纳税又有创汇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根据其纳税额和创汇额分别申请相应的名额,但总数不能超过30个。
3、备案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含)以上。
四、商务登记备案的变更
(一)变更要求
1、信用等级1级:(Ⅰ)、(Ⅱ)类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变更不受限制;(Ⅲ)类企业在指标范围内、备案有效期内变更不受限制。
2、信用等级2级:在备案有效期内,核定指标范围内(Ⅰ)、(Ⅱ)类企业备案变更需三个月以上;(Ⅲ)、(Ⅳ)、(Ⅴ)、(Ⅵ)、(Ⅶ)、(Ⅷ)类企业备案变更需半年以上。
3、信用等级3级:备案有效期内不予变更。(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发生变更情形除外。)
(二)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变更办证员:公司提交一份变更申请、重新填写变更备案审批表、提交拟变更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或法人:公司提交一份变更申请、重新填写变更备案审批表、提交工商信息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公司提交一份变更申请、重新填写变更备案审批表、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
4、变更(增减)备案人员:公司提交一份变更申请、重新填写备案变更审批表及备案名单表。
5、变更企业(经营单位)公章:公司提交一份变更申请、重新填写变更备案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的变更公章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商务登记备案的年审
信用等级为1、2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期需半年以上,信用等级为3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期需3个月以上。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信用等级年审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信用等级管理。
六、商务登记备案工作时限
8个工作日(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转入调查环节的时间不计入。)
七、受理机关
(一)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
1、信用等级1级企业;
2、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办理商务签注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3、外资金融机构;
4、减免税企业。
(二)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证大厅
1、本行政区注册的信用等级为1级(但限定指标30个名额以内)的企业;
2、本行政区注册的信用等级为2级、3级企业或经营单位(属市局直接受理的信用等级为2级、3级企业或经营单位除外)。
八、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84465490、96897、95000100。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
九、本规定自2007年2月12日起执行。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