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香港雇主和雇员之间要签署什么协议?
答:在香港,试用期雇主和雇员一般签署《试用期合约》,转入正式员工后,雇主和雇员正式签署《雇佣合约》,双方均受香港劳工法律保护。如果员工从事敏感资料工作,雇主和雇员之间还可以签署《保密协议》,或於《雇佣合约》內加入保密条款。
如有疑问或更进一步查询,请咨询香港威尼集团注册顾问部。
电话:852-31112324 (HK) 86-755-8237 5737(CN) 86-755-8362 365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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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香港,试用期雇主和雇员一般签署《试用期合约》,转入正式员工后,雇主和雇员正式签署《雇佣合约》,双方均受香港劳工法律保护。如果员工从事敏感资料工作,雇主和雇员之间还可以签署《保密协议》,或於《雇佣合约》內加入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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