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香港雇主辞退正式雇员要支付补偿金吗?
答:雇主无合理理由单方辞退雇员,需要支付雇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如果即时辞退,雇主还必须支付雇员在合约里规定的代通知金。遣散费的计算是以员工的最后一个月工资乘以工作年资。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等同最后一个月工资。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雇主不必支付雇员补偿金。如:(i) 故意不服从雇主合法及合理的命令;(ii) 行为不当(如旷工、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雇主许可而泄露公司的机密等);(iii) 欺诈或不忠实(如隐瞒过失导致雇主蒙受损失、诈骗等);或(iv) 惯常疏忽职责,则雇主可无须给予通知而实时解雇该雇员。雇主不可因雇员参与罢工而实时解雇雇员。被实时解雇的雇员不可获得按比例计算的年终酬金及年假薪酬、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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