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如我有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香港政府会对公司作出强迫清盘的程序呢?
答:正常来说政府是不会强迫的,只有你的债主才会强迫你去清盘。当你的公司欠债,债主也拿到裁决, 但是你不肯清还债务,人家就可以到破产管理局,申请你公司做一个清盘的程序,到时会委任律师会计师去做清盘官,然后接管你的公司。一般情况下,其目的就是调查你现在做董事会不会做一些非法的行为。但如果你欠政府很多责任,例如多年未申报年报等,这时政府可能会对公司作出强迫清盘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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