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香港个人公司、香港合伙公司与香港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答: 香港公司基本分为有限公司和非有限公司两类,个人公司和合伙公司都属于非有限公司。如果有限公 司在运作上负有严重的债务时,股东或董事与有限公司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股东只承担出资购买股票的那部分资金,而董事就有一定的行政责任要承担。但非有限公司负债务,当公司无力偿还时,是需东主或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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