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后,在香港做生意,是否有业务范围的限制?
答:在中国或者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经营的行业范围是受到政府限制的,如想后一个行业跳到其他的行业 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而在香港,除了非法商业行为外,香港有限公司可在香港经营任何业务, 1996年12月之前,香港公司法规定在 M&A 里面都要求写清楚公司的宗旨是做什么的,但这条法例已经废除了,现在是不需要在 M&A 里面写公司的宗旨的了,只要您从事的业务是符合香港的法例就是容许的了。所以香港称之为全世界做生意最宽松的最自由的地方,当然,如果从事一些特殊的行业“银行”、“旅游”、“房地产”等也需要申请特殊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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