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如何申报雇员的薪俸税?
答:通常在每年四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香港税局会向雇主发出B.I.R.表格第56A号及I.R.表格第56B 号(雇主报税表)。雇主须在雇主报税表( B.I.R.表格第56A号及I.R.表格第56B号)中,填报下列雇员的薪酬: A) 全年入息总额为$108,000或以上(单身人士);B) 已婚人士(不论入息多寡 ) ;C) 兼职员工(不论入息多寡 );D) 董事(不论入息多寡)。
另外,根据税务条例规定,雇主在香港正式聘用新员工后,须于三个月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香港税务局局长,并在该通知书内注明该名个人的全名、地址、雇用开始日期及雇用条款。而解雇香港员工后,亦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香港税务局局长发出通知,并在该通知书内注明该名个人的姓名、地址及预期的停止受雇日。
如有疑问或更进一步查询,请咨询香港威尼集团注册顾问部。
电话:852-31112324 (HK) 86-755-8237 5737(CN) 86-755-8362 3655(CN)